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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9-08-26   来源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关注度:20503


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

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关于实施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


广元,地处四川北部、毗邻陕甘两省,是成都、重庆、西安、兰州四大省会城市的中心节点,是四川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北向大通道,区位独特、交通便捷,素有“川北门户,蜀道咽喉”之称。当前,广元正深入实施“三个一、三个三”兴广战略,举全市之力、借全国之势、聚全球之智,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。风起帆扬,千舟竞发。今天的广元,比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。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实施“人才回引计划”,诚邀国内外广元籍优秀人才回乡发展,润泽故土、实现双赢。现将“人才回引计划”公告如下:

一、回引对象和条件

(一)主要对象

祖籍广元,在广元出生、成长或工作过,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广元,且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(编制和供给关系不在广元)的以下优秀人才:

1.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;

2.在科研院所、学校、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;

3.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才。

(二)资格条件

1.政治素质过硬,理想信念坚定,道德品质良好,热爱广元,爱岗敬业,务实正派;

2.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3.年龄40周岁以下,副处级、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可适当放宽;

4.工龄5年以上,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;

5.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;

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7.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。

二、回引方法和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。如实填写《广元籍人才回引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,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广元市委组织部(市人才办)。地址: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,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人才一科,邮箱:gysrcb@163.com,联系人:刘勇0839-3267757。申请表下载网址:广元组工网(www.gyzzb.gov.cn)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“申请即审”,并对回引政策、个人意愿、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双向沟通。

(三)考核考察。对回引人才的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进行考核考察,并自行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。

(四)调动入职。考核考察合格的,体检复查、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。

三、主要政策待遇

(一)安排使用。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,“市到市、县区到县区”对口安排。属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直接考察调动,对口安排到相应部门单位工作。

(二)解决编制。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,可按有关规定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可按有关规定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其中需要进行职称确认的须经过3-6个月试用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。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为7级职员岗位,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为8级职员岗位。

(三)安家补助。回引的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,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分别发放4万元、7.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。享受安家补助的,在广最低服务年限5年。5年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或解除协议的,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。

(四)住房保障。未享受安家补助的回引人才可申请过渡性住房。

(五)子女入学。未成年子女需在广元就学的,根据“随到随读、自由选择”的原则,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入学手续,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服务。

(六)配偶调动。对夫妻两地分居的优秀人才,可申请家属调动,由用人单位负责联系,组织人事部门协调,按人事调配有关规定优先调动工作。

四、组织管理

人才回引工作在广元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(市人才办)具体组织实施,纪检、监察部门进行监督。

五、咨询与解释

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、广元市人才办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广元市人才办 0839-3267757。


附件:广元籍人才回引申请表


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

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9年7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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